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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通知怎样送达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12次举报


 一、解除合同的通知怎样送达

  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方式有:

  1.直接送达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2.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被拒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公告送达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二、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有:

  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均不发生合同解除。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的行为。

  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即合同的解除,要么视为当事人之间未发生合同关系,要么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三、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哪些

  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因为履行所造成的损失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按照法定或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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