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刚律师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18617019293
咨询时间:08:15-22:30 服务地区

借款还不起会不会坐牢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0次举报


一、借款还不起会不会坐牢

  借款还不起一般不会坐牢,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借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借钱不还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如果借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或者是发生纠纷之后以协议方式约定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债权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借钱不还利息按多少算

  借钱不还利息的计算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为限。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总计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杨志刚律师 已认证
  • 18617019293
  • 湖南大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平台积分

    32219分 (优于98.6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杨志刚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07183 昨日访问量:90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