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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应该如何撤销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1次举报


  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应该如何撤销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果出现受赠人不履行赠与义务、损害赠与人权益等行为的,赠与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赠与合同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财产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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