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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什么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9次举报


  一、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什么

  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应履行的义务有:

  1.按民法典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应当支付的运输费用;

  2.按合同的约定提取货物;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八百三十一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二、货运合同订立要遵循哪些原则

  1.货运合同订立过程合法规范的原则;

  2.货运合同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

  3.货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

  4.货运合同双方履行义务遵循等价有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三、货运合同的种类

  货运合同的种类有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货运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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