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常说一句话:投标时抢的是机会,履约时渡的是劫。尤其是总价包干的EPC项目,干到结算阶段,业主突然对包干范围提出异议,承包商该怎么办?我是侯法政律师,来自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注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领域法律服务。济南及山东的工程总承包市场近年发展迅速,这类纠纷也越来越多。
先说结论:总价包干不是业主反悔的挡箭牌,但承包商必须证明包干范围的具体内容,否则容易陷入各说各话的僵局。
一、EPC总价包干的法律逻辑
EPC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二〇一九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工程总承包活动进行了规范。EPC合同通常采用总价合同形式,这意味着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原则上不予调整。
问:总价包干是不是意味着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调价?答:不是。总价包干的调整通常取决于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条款。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法律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费用变化,一般可以据实调整。关键在于合同约定是否清晰、证据是否充分。
实践中,很多EPC纠纷的根源在于发包范围约定不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之间关于承包范围的表述不一致,为结算争议埋下了伏笔。
二、代理案例:结算翻脸的EPC项目
我曾代理某工程总承包企业处理一起EPC项目结算纠纷,争议焦点在于部分设计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包干范围。我们通过比对招标文件与合同文本、梳理设计变更审批流程、调取过程性会议纪要,证明相关变更属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范围调整,不属于总价包干范围。最终仲裁庭支持了我方的大部分主张。
这个案子值得所有EPC承包商警惕:过程性文件决定了结算结果。每一次设计变更、每一次会议纪要、每一份往来函件,都在为最终的结算谈判或仲裁积累筹码。过程性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往往比合同文本本身更能决定胜负。
三、专业提示:EPC承包商的风险防控
第一,签约前做足功课。认真审查发包范围、风险分担、调价机制等核心条款,报价时把风险算进去。第二,履约中做好过程管理。设计变更必须走书面审批流程,会议纪要要各方签字确认,口头指令事后必须补书面确认。第三,结算时善用专家辅助人。工程造价争议往往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可以有效弥补法官造价专业知识的不足。
不建议承包商在中标前对合同文本不加审查就盲目签约,更不建议履约过程中依赖口头沟通而忽视书面留痕。EPC项目的风险,百分之八十在签约和履约阶段就已经注定了。
你参与过EPC项目吗?你遇到过结算阶段业主对包干范围提出异议的情况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工程总承包案件专业门槛高,不建议委托没有工程总承包实务经验的律师处理。
我是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领域涵盖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房地产及全过程咨询等。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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