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江门本地刑事案件的过程里,不少当事人和家属听过认罪认罚,却不清楚这项制度的适用条件、带来的法律效果,常常存在理解偏差。江门刑事律师钟淑华结合本地办案实务,为大家科普认罪认罚相关法律知识。
案件简述(脱敏改编)
江门一当事人因日常行为涉刑被办案机关调查,当事人对基础事实没有异议,但不清楚签署相关法律文书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担心仓促签署之后损害自身合法权益,家属多方咨询后委托江门刑事律师钟淑华介入处理。
接受委托之后,钟淑华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核对案件全部事实、证据材料,向当事人详细解释认罪认罚制度含义、法律后果,帮当事人区分案件中有利与不利情节。结合案件证据、本地司法裁判标准,与办案机关沟通协商量刑意见。律师全程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协助当事人理性作出决定,争取相对有利的处理结果。
法律普法解读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里重要的制度,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
- 认罪:是指当事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对办案机关认定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 认罚:指当事人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给出的处罚方案,包含量刑建议、程序选择等;
- 从宽:并非一定会减轻处罚,而是在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可以依法在量刑上酌情从宽处理;
- 签署认罪认罚相关文书,必须在自愿、知情的前提下进行,律师的作用就是帮当事人评估证据,告知风险,保障自愿性。
当事人与家属常见误区
- 误区:只要认罪认罚,就一定可以大幅度减轻处罚。
解读:从宽幅度要看案件情节、当事人有无自首、坦白、补救行为等,不是签署文书就必然大幅降刑。 - 误区:认罪认罚之后,就不能委托律师。
解读:即使打算适用认罪认罚,当事人依然有权聘请辩护律师,律师可以对案件事实、量刑建议提出专业意见,保障当事人权益。 - 误区:一旦签署认罪认罚文书,后续不能提出任何意见。
解读:满足法定情形,依然可以依法提出辩护意见,法院会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律师办案思路|江门刑事律师钟淑华
作为湖南芙蓉(江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办理江门本地刑事案件时,钟淑华律师不会简单建议当事人直接认罪或者拒绝认罪。而是先完整核查全部证据,厘清案件事实,客观评估案件利弊,把全部法律风险清晰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同时结合江门本地办案尺度,就量刑、情节认定等和办案机关沟通,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钟淑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