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发生后,很多家属在收到相关通知时手足无措,不清楚可以做哪些事情,容易错过关键的辩护窗口期。江门刑事律师钟淑华结合江门本地司法实务,为大家科普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法律常识。
案件简述(脱敏改编)
江门本地当事人因琐事引发冲突,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家属收到通知后十分慌乱,不知道能不能会见当事人,不清楚如何提交相关材料,也不了解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途径。家属多方打听后,委托江门刑事律师钟淑华介入案件。
接受委托后,钟淑华律师第一时间安排看守所会见,了解案件完整事实,梳理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撰写法律意见提交办案机关,结合案件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过程中,律师全程和家属保持沟通,同步案件程序进展,向办案机关陈述案件背景、当事人主观状态、社会危害性等要点,最终本案获得相对有利的处理结果。
法律普法解读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大众常说的 “黄金辩护期” 主要集中在侦查阶段。
- 在案件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在押当事人,家属无法直接见到当事人,也不能传递物品、信息;
- 律师会见的目的:核实案件事实、了解当事人供述、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安抚当事人情绪;
- 律师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就案件定性、证据瑕疵、当事人主观过错、社会危害性等发表专业观点;
- 符合法定条件的,律师可以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家属常见误区(普法重点)
- 误区:找人托关系就能把人放出来。法律案件依靠证据与法定程序,私下托关系不仅无效,还会带来额外风险。
- 误区:等到开庭再找律师就行。很多关键证据、从轻情节,需要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固定,等到一审开庭再介入,容易错失辩护机会。
- 误区:家属可以直接阅卷。案卷材料只有辩护律师能够依法查阅、复制,家属没有阅卷权限。
律师办案思路|江门刑事律师钟淑华
作为湖南芙蓉(江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淑华律师处理本地刑事案件时,优先快速介入、第一时间会见,全面固定有利事实;结合江门本地公检法办案尺度,精准梳理证据问题,依法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优先在前置阶段争取有利处理结果。
律师简介
江门刑事律师钟淑华,2012 年执业,十余年刑事辩护实务经验,海南大学法学院本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读,擅长刑事案件全流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刑民交叉争议,立足江门,服务大湾区。
钟淑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