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蔡晓纯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3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由于村集体现集资旧房改建的现象越来越多,有些改建未申请有效合法的建房审批标准就面向市场售卖。
本案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虽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足第二笔买房款,属于违约行为。但因房产商因在建筑过程中楼房未能在合理期限达到我方购买房子所在的建筑层数,因此,是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房的。所以,我方以不安抗辩权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足第二笔买房款予以辩论。另外,本案房子涉及到村集体的权益,我方当事人不属于该村集体的村民,因此,我方同时也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自始至终为无效。
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对方同意了我方的退款诉求以及自支付第一笔房款(2021年)至还款之日起(2023年)的相关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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