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奕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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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冷暴力离婚有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周奕颖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37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是比较多的,而家庭暴力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暴力,例如殴打、捆绑、侮辱等,还有就是冷暴力,冷暴力主要表现为漠不关心、冷落对方等,那么男方对女方家庭冷暴力离婚有哪些么补偿?

网友咨询:

因家庭冷暴力离婚有损害赔偿吗

律师解答:

因家庭冷暴力离婚一般是有损害赔偿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冷暴力的离婚赔偿标准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是律师费、起诉费等无过错方直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无过错方直接受到的损失。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以及过错程度等具体情节、侵权人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

律师补充:

离婚后还可以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吗?

离婚后一般不能诉求损害赔偿,但是有例外情况。

一般情况下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后不能再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了,除非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的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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