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九云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05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
某物流公司参与江苏某集团公司运输合同招投标并中标。中标后,物流公司发现所承运线路情况复杂,中标运价过低,遂要求与江苏某集团公司重新协商运价。协商未果,物流公司拒绝按照中标价签订运输合同。江苏某集团公司遂另行与第三方签订运输合同承运,并就第三方承运的运费价格高于某物流公司中标价产生的运费差价进行索赔,要求某物流公司赔偿106万余元。物流公司遂委托吴律师代理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赔偿79万余元,减小了损失。
2、案件启发
①企业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对投标方案一定要慎之又慎,认真核算、量力而行,一旦报价不当,可能就会陷入履行合同产生亏损、拒绝履行合同构成违约的两难境地;
②参与招投标活动,一定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操作,切不可将招投标程序当做“花瓶”,以招投标为名,通过围标、议标等方式指定特定投标人中标。此等中标无效。确实有无效情形的,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③如果确实出现无法履行合同后者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要做好通知、协助等义务,尽力减少对招投标双方的损失。发生争议后,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