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九云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丁某某因房屋转租的次承租人拖欠租金产生纠纷,承租人认为其占用房屋期间已经得到房主的认可,拒绝支付租金。丁某某遂委托吴律师代理起诉,要求承租人支付6.25万租金。经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全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6.25万租金,案件顺利办结。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常常发生房主提前终止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导致承租人对次承租人构成违约。在承租人向房主补交租金后,承租人即有权向次承租人要求支付租金。此类纠纷中,承租人向房主补交租金时要注意保留付款证据并且明示自己不放弃对次承租人索取租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