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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配件加工厂贴牌生产,涉假冒注册商标罪后争取缓刑

作者:孙峥律师时间:2026年09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罗某在深圳经营一家小型数码配件加工厂,主要生产充电线、手机壳、无线耳机保护套等产品。工厂规模不大,平时多数订单来自熟人介绍,有些客户提供样品,有些客户只提供图纸和包装要求。

案发前,一名长期合作客户找到罗某,说有一批数码配件订单,需要在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上使用某知名品牌标识。客户表示这些货主要销往境外,品牌问题已经“处理好了”,工厂只要按要求生产和包装即可。

罗某起初也问过一句有没有授权,对方只是说“放心,都是老渠道,不会有问题”。由于订单数量较大,利润也比普通白牌产品高,罗某没有继续要求客户提供正式授权文件,而是安排工人按客户提供的图样制作包装、贴标、装箱。

工厂生产的产品本身并不复杂,成本也不高。如果按普通白牌商品销售,利润有限。但贴上知名品牌标识后,出货价格明显提高。

几个月后,公安机关根据品牌权利人报案线索,对罗某工厂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印有该品牌商标的成品、包装盒、说明书、防伪贴、半成品以及生产模具。罗某随后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事拘留。

家属找到孙峥律师时,一直强调:“他只是代加工,不是自己卖假货的人。”

但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不能只靠“代加工”三个字解释。

二、代加工不是免责理由

这类案件里,工厂老板最常见的想法是:品牌图样不是我设计的,订单不是我找的,销售也不是我负责的,我只是帮别人加工,怎么会构成犯罪?

这个想法有一定迷惑性。

如果工厂只是生产普通白牌产品,客户后续怎么销售,确实和工厂关系不一定很大。但如果客户明确要求工厂在商品本体、包装盒、标签、说明书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工厂又没有核实授权,仍然组织生产,就不能简单说自己只是“加工方”。

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关注的,不只是最终谁卖给消费者,也包括谁在商品上使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

罗某的工厂并不是单纯生产无标产品,而是直接按照客户要求完成了贴牌、包装和出货。产品离开工厂时,已经具备假冒品牌商品的外观特征。这一点,是案件中比较不利的事实。

但不利事实存在,并不代表案件没有辩护空间。

孙峥律师介入后,首先要做的,不是空泛地否认生产行为,而是进一步区分罗某在整条链条中的地位、作用和获利情况。

三、涉案金额计算

本案一开始,品牌方按照正品市场价格对查扣产品进行了估算,金额较高。家属看到这个数字后非常紧张,担心案件会被认定得很重。

孙峥律师审查材料后发现,现场查扣物品中并不全是已经完成销售的成品。

有些只是空包装盒,有些是尚未装配完成的半成品,有些产品质量和品牌正品明显不同,还有部分物品只是说明书、防伪贴和标签材料。如果全部按照品牌正品终端售价计算,显然容易放大案件金额。

律师随后围绕查扣清单、生产记录、出货单、客户付款记录、工厂报价单以及实际加工利润进行核对,并提出应当区分已经销售的成品、尚未销售的库存、半成品、包装材料和无法直接销售的辅料。

同时,律师也指出,罗某工厂主要收取的是加工费和出货价,并没有掌握终端销售渠道,也没有取得销售端高额利润。在认定其责任和量刑情节时,应当考虑其在生产加工环节中的实际获利情况,而不能简单按照终端零售价进行评价。

经过多次沟通和材料补充,部分不应计入的包装材料、半成品被剔除,涉案金额较最初统计有所下降。

这个变化,对后续争取从轻处理非常关键。

四、退赔和认罪

罗某到案后,起初一直强调自己只是帮客户加工,不知道会这么严重。但随着案件材料逐步清楚,律师向其说明,完全否认生产事实并不现实,关键是要把自己的作用、金额、获利和悔罪态度讲清楚。

在孙峥律师建议下,罗某家属积极配合退赔,并主动联系权利人沟通损失弥补问题。同时,罗某也如实供述了生产经过、客户下单情况、包装材料来源以及实际收取的加工费用。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孙峥律师围绕涉案金额核减、罗某处于加工环节、获利相对有限、初犯偶犯、积极退赔、认罪悔罪等情节提交法律意见,请求对罗某依法从宽处理。

案件进入法院阶段后,律师继续围绕罗某的家庭情况、企业经营背景、退赔情况和社区矫正条件发表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全案事实和量刑情节,对罗某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这个结果对罗某和家属来说非常重要。案件虽然给工厂经营带来沉重教训,但至少避免了实际入监服刑,也让其有机会重新规范经营。

六、律师提醒

这起案件给小工厂、代加工厂和电商供货商一个很直接的提醒:只要订单涉及他人品牌标识,就不能只凭客户口头承诺。

客户说有授权,要看授权文件。

客户说销往境外,也要看真实合同和出口资料。

客户说只是包装要求,也要看商标能不能合法使用。

尤其是数码配件、服装鞋帽、日化用品、汽配产品这些领域,品牌标识非常敏感。一旦没有授权就组织生产,工厂即使不是最终销售者,也可能被卷入刑事案件。

如果本人或家属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调查,不能只说“我们只是代加工”“不是我们卖的”“客户说没问题”。真正需要尽快核清的是:商标是否有效,授权链条是否存在,商品类别是否对应,涉案金额是否准确,当事人在生产销售链条中处于什么位置,是否存在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和缓刑适用空间。

孙峥律师长期办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熟悉代加工贴牌、包装材料采购、电商供货、仓储发货等案件类型。律师介入后,可以围绕商标权利状态、授权链条、金额认定、主观明知、人员责任区分及从宽情节等问题开展工作,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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