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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法律边界与辩护突围——以孙峥律师深圳办案实践为视角

作者:孙峥律师时间:2026年09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次举报


深圳毗邻香港,口岸密布,跨境贸易高度活跃,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由此呈高发态势。此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证据链条复杂,当事人一旦被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查,动辄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峻刑罚。本文以孙峥律师在深圳代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为例,解析该罪名的法律构成与辩护路径。

一、从“名表自用”到刑事追诉

2023年,深圳居民魏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海关缉私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起因颇为典型——魏某在境外购买高档手表后通过深圳口岸入境,起初仅为个人自用携带,后逐步发展为通过朋友圈等渠道代购转售。海关在例行稽查中发现其多次携带高价值物品入境未依法申报,经核算,其偷逃应缴税额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案发后,魏某及其家属经多方了解,最终委托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峥律师担任辩护人。

二、孙峥律师:十五载政法多岗积淀,锻造复合型办案能力

孙峥律师现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团队创始人、高级合伙人,拥有横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十五年的完整一线从业履历,完整覆盖公安侦查、法院审判、执行及省级裁判各司法环节。

教育背景方面,孙峥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理学硕士学位,系统研习刑法、刑诉法及知识产权法等核心法律领域。他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与专利代理人证双重资质,是深圳少有的兼具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律师。社会职务方面,他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并受聘为深圳大学特聘讲师。任职公检法机关期间,其主办及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逾五千件。

正是这种“公安侦查思维+法院审判逻辑+律师辩护视角”三位一体的复合背景,为其在走私案件的精细化辩护中提供了独特的专业优势。

三、辩护策略:从证据链薄弱环节精准突破

孙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的核心定罪依据在于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而税额核定又高度依赖于报关单、采购合同、资金流水、货物流转记录等多类证据的交叉验证,任何一个环节的证据瑕疵,都可能影响最终的量刑档次。

(一)精准锁定税额核定的争议空间。孙峥律师团队调取了魏某涉案期间的全部采购凭证、支付记录及通关资料,逐笔核对其携带入境物品的品类、数量与申报情况。经细致比对,发现海关初步核算的偷逃税额中存在部分物品归类错误和计税基准适用不当的问题——部分物品依法可适用个人自用物品的较低税率,而非货物贸易税率。孙峥律师就此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附具详尽的税额复核说明。

(二)论证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走私普通货物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孙峥律师指出,魏某的部分携带行为系个人自用需求,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贸易性走私,其在主观上对申报义务的认识存在模糊地带,不宜一概认定为具有走私故意。这一论证为后续争取变更强制措施提供了重要的事实与法律基础。

(三)把握“黄金37天”关键窗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孙峥律师凭借多年公安、法院工作积累的办案经验,深知这一阶段对于案件走向的决定性意义。他在拘留期间迅速完成会见、阅卷、取证等基础工作,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实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从证据不足、社会危险性较低等角度系统阐述不应继续羁押的理由。

四、辩护成果:不予批捕,当事人重获自由

经孙峥律师团队的全力辩护,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阶段采纳了其法律意见,认定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魏某不具有逃避侦查和妨碍诉讼的社会危险性,最终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魏某得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避免了长期羁押对其个人及家庭造成的不可逆影响。

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孙峥律师在刑事拘留阶段通过精准法律意见书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专业能力。正如其团队办案手记所载——孙峥律师“擅于从侦查机关的证据链条中精准识别薄弱环节,在黄金37天辩护窗口期内制定有效策略”。

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等特定违禁品之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税款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实施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并达到偷逃应缴税额的法定数额标准。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走私的故意,即明知其行为违反海关法规仍决意实施。

(二)量刑标准。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起刑点为偷逃税额二十万元。

(三)常见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往往集中于偷逃税额的准确核定、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证明、主从犯的划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分等问题。而这些争议点的有效化解,极度依赖辩护律师对海关缉私取证逻辑、报关计税标准及司法机关办案尺度的深度把握。

结语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其认定高度依赖行政法规范与专业证据体系的支撑,辩护空间往往隐藏在繁杂的报关单证与资金流水之中。孙峥律师凭借十五年公安、法院、省高院多岗政法积淀、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的深厚理论功底,以及律师+专利代理人的双重专业资质,在走私犯罪及其他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形成了独特的复合型办案优势。无论是个人涉嫌走私需要刑事辩护,还是企业遭遇进出口合规风险需要法律应对,孙峥律师团队均可提供覆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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