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活跃,各类刑事犯罪形态日趋复杂。以私密照片、视频等个人隐私为筹码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在本地屡有发生,此类案件既侵害财产权,更严重损害被害人人格尊严。近日,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峥律师代理的一起深圳敲诈勒索案,涉案金额达二十万元,最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与系统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
一、分手后的勒索危机
当事人陈某,32岁,任职于深圳某国有企业。其与前女友江某于2022年底分手,此后双方基本断绝联系。2024年初,江某通过微信向陈某发送消息,称掌握二人交往期间拍摄的私密照片,并要求陈某在限期内支付二十万元,否则将上述照片发送至其单位工作群、父母及社交圈。陈某惶恐之下,联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寻求帮助。
孙峥律师在首次会见中即明确:付款不能解决威胁,只会强化对方的勒索预期;报案不仅不会加速照片扩散,公安机关的介入反而有助于固定证据并控制传播风险。基于此,孙律师建议陈某不予付款,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敲诈勒索罪的罪名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司法解释,广东省及深圳市对“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为三万元以上(实际执行起点为25000元),二十万元已远超此线,属数额巨大。
本罪构成要件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威胁、要挟行为,且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本案中,江某以公开私密照片为要挟,索要二十万元,完整符合上述构成要件。
三、孙峥律师的辩护策略与办案经过
(一)系统固定证据,精准定性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协助陈某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公证保全,固定威胁内容、索款金额及催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并整理陈某关于照片拍摄经过的书面陈述,明确照片系恋爱期间双方自愿拍摄,陈某从未授权对外使用。证据齐备后,陈某正式报案,案件迅速立案。
侦查阶段,孙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重点辨析“拍摄自愿”与“事后敲诈”的法律界限,指出拍摄时的同意不等于事后使用权的让渡,敲诈勒索罪保护的是财产权与意志自由,与照片来源无关,不产生任何阻却违法效果。同时,因陈某未实际付款,本案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审查逮捕阶段力推不予批捕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后,孙峥律师向承办检察官递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本案源于情感纠纷,非预谋性职业犯罪,主观恶性较低;涉案影像未实际传播,未造成实际财产损失,属犯罪未遂;嫌疑人到案后坦白供述,认罪态度良好。综合上述情节,孙律师提出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性,依法可采取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经审查,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江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即解除羁押,避免了长期关押对其工作、生活造成的不可逆影响。
四、孙峥律师的复合型专业优势
本案的成功,得益于孙峥律师深厚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孙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在转型律师前,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拥有逾十五年公安侦查、审判与执行全链条经验,深谙公检法各环节办案逻辑与证据标准。现为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并持有律师执业证与专利代理人双重资质,是深圳少有的兼具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律师。正是这种“侦查思维+审判逻辑+辩护视角”的三重背景,使其能在刑事案件的黄金取保期、审查逮捕等关键节点高效发力,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五、结语
深圳地区以隐私要挟、舆论施压等新型敲诈勒索犯罪手段层出不穷,案件横跨侦查、审查逮捕、审判多环节,单一视角难以实现最优处理。孙峥律师凭借十五年政法积淀、扎实法学功底及丰富实战经验,无论个人涉嫌刑事案件需辩护,还是企业需刑事追责,均能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若您或亲友深陷刑事纠纷,可联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咨询与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