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岗“旧改私募”爆雷
2023年底,深圳龙岗区一家名为“深圳前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机构,以参与龙岗城市更新、分享旧改红利为名,在八个月内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该公司在中心城酒店举办“财富沙龙”,展示盖有“公章”的《与某央企合作框架协议》及《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批复》,承诺年化收益率12%至18%,“到期无条件回购”。通过“熟人拉熟人”的裂变推广,数十名投资者陆续将积蓄投入其中。
2024年2月首个付息日,投资者未收到收益,前往办公地点发现人去楼空。随后,多名投资者向龙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实际控制人陈某立案,4月在东莞将其抓获。初步认定:陈某虚构旧改项目,骗取500余万元,资金去向不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责——一旦定罪,陈某面临七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家属紧急委托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介入辩护。
二、孙峥律师:十五年政法多岗积淀的复合型专家
孙峥律师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团队创始人、高级合伙人,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职15余年,完整覆盖侦查、审判、执行全环节,主办、协办刑事案件数千件。这种横跨公安、法院、省高院的复合背景,使其兼具侦查思维与审判逻辑,精准预判案件走向。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与专利代理人证,担任广东省律协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受聘深圳大学特聘讲师。在金融刑事犯罪领域,他熟悉深圳本地裁判逻辑,擅长财务证据梳理、罪名精准质证与量刑协商。
三、以“资金去向”为突破口实现罪名降格
接手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陈某,重点关注资金真实去向、陈某主观认知及公司与项目关联。审查起诉阶段,团队全面阅卷,在数十卷证据中发现了案件“命门”——公安机关委托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存在严重瑕疵。辩护随即围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展开系统性质证,指出鉴定方法、数据来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断裂。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法律定性: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观行为相似,区分标准仅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认定前者,数额巨大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若认定后者,5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两罪量刑差距明显,罪名定错,结果迥异。
孙峥律师的核心辩护立场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围绕此立场,从三方向组织证据:其一,调取融资期间的工商登记、税务申报、业务合同,证明公司持续实际经营,并非空壳;其二,逐笔梳理资金流水,证明绝大部分募集资金确实投入旧改项目前期运作,项目推进受阻、资金链断裂才导致兑付危机,这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存在本质区别;其三,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指出:“集资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还钱。而本案证据表明,陈某募集资金时确在推动项目,资金确流向项目,只是经营失败导致兑付危机——这是典型的‘集资失败’,而非‘集资诈骗’。”此外,针对鉴定意见的方法和数据来源瑕疵提出专业质证,削弱了控方关于涉案金额与资金去向的证据证明力。辩护团队还协助家属在审判前主动退缴了大部分赃款,并促使陈某认罪认罚,为量刑协商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辩护成果:重罪指控下的缓刑结果
经孙峥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持续发力——从“黄金37天”及时介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与证据质证,再到庭审罪名定性辩护与量刑协商——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核心意见,将陈某从集资诈骗罪的重罪指控降格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综合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500余万元涉案金额、数十名投资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情背景下,取得缓刑结果,充分体现了孙峥律师在金融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深度与实务经验。
五、非法集资罪的罪名简析
“非法集资罪”并非单一罪名,而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总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未经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形式吸收资金,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还本付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两罪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前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后者在此基础上还涉及对资金的非法占有。量刑上,前者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数额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六、结语
深圳金融活动活跃,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频发,此类案件资金链条复杂、证据庞杂,单一从业背景的律师难以打通全司法链条。孙峥律师凭借十五年公安、法院、省高院多岗积淀、法学硕士理论功底及律师与专利代理人双资质,在金融刑事犯罪辩护中形成独特优势——既懂侦查取证,也懂审判断案,能在各环节精准发力。无论个人涉嫌犯罪需辩护,还是企业面临刑事风险需应对,孙峥律师均可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