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峥律师 09:00-21:59
孙峥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41070166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涉案350万元诈骗案,为什么最后没有按350万元认定?

作者:孙峥律师时间:2026年07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接到李某家属电话的时候,对方只说了一句话:

"孙律师,公安说诈骗350万元,还有希望吗?"

李某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因为一起合作项目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涉案金额350余万元。看到这个数字,家属几乎已经失去了信心。

很多人都会觉得,诈骗金额这么大,案件已经没有什么辩护空间。

但孙峥律师接手后,却没有马上讨论"会判几年",而是先问了家属一句话:

"这35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350万元,不代表350万元都属于诈骗金额

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显示,350万元是根据多笔资金往来汇总形成。

但在孙峥律师看来,这类经济犯罪案件,一个总数字往往不能说明全部问题。

诈骗罪属于数额犯,但前提是,每一笔计入诈骗金额的资金,都应当符合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哪些属于真实投资?

哪些属于正常履约付款?

哪些已经返还?

哪些属于重复计算?

这些问题,都不能因为案件金额较大而被忽略。

于是,孙峥律师没有停留在数字本身,而是重新梳理整个交易过程。

真正的突破口,在几十份银行流水里

为了还原案件事实,孙峥律师逐笔核对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以及项目资料。

工作量非常大。

有时候,一张聊天截图、一笔几十万元的退款、一份补充协议,都可能影响整笔资金的法律性质。

经过反复比对后,律师发现,部分资金形成于双方正常合作过程中,并非因虚构事实取得;还有部分资金已经实际返还,在计算涉案金额时存在进一步核实的必要。

这些问题,如果只看公安机关最初统计的金额,很容易被忽略。

但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恰恰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案件最终如何认定。

大额诈骗案件,不能只看"有没有收钱"

很多家属都会问:

"钱确实收了,是不是就一定算诈骗?"

答案当然不是。

诈骗罪真正需要证明的是,行为人在取得财物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

现实中,一些商业合作本身就伴随着资金往来。

项目失败、经营亏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不当然意味着一开始就是诈骗。

因此,重大诈骗案件最重要的,不是简单证明有没有收钱,而是结合整个合作背景,还原资金形成的原因和用途。

这也是经济犯罪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最大的区别之一。

最终结果

围绕案件事实、资金性质以及金额认定等问题,孙峥律师依法提出辩护意见,并对部分关键证据进行了重点分析。

最终,案件并未按照最初认定的350万元全部作为诈骗金额处理,当事人也获得了明显轻于家属最初预期的处理结果。

对于家属来说,他们最高兴的不是少认定了多少金额,而是终于明白:

刑事案件不是看公安机关最初写了什么,而是最终要靠事实和证据说话。

为什么重大诈骗案件更需要专业刑事律师?

诈骗案件一旦达到数百万元,案件往往已经不是一句"有没有骗人"能够解释清楚。

资金如何形成、金额如何计算、证据是否完整、行为如何定性,每一个问题都可能影响案件最终结果。

孙峥律师现为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曾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十五余年,长期办理重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及民商事案件,熟悉公安机关侦查思路、检察机关审查重点以及法院证据认定规则。

多年的办案经历,使孙峥律师更加注重从证据和案件定性寻找突破,而不是简单围绕量刑进行辩护。对于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其始终坚持逐笔审查资金、逐项核对证据,力求让案件事实得到客观、全面的认定。

对于重大诈骗案件来说,350万元只是案件的起点,而不是案件的结论。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始终是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

(本文案例均为律师办案经验的概括性叙述,不指向任何具体个案)

孙峥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7
  •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 执业7年
    • 13410701666
    •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年

    • 平台积分

      1476分 (优于81.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53篇 (优于99.98%的律师)

    版权所有:孙峥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0424 昨日访问量:116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