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4年深秋,香港一家持牌资产管理公司的会议室里,12位内地投资人盯着面前那份盖着香港公司印章的“跨境理财协议”,脸色铁青。他们刚刚得知,自己投入的2800万港币并未投向协议约定的香港债券市场,而是在签约次日就被通过地下钱庄转入了深圳前海一家空壳公司的账户——三天后,这笔钱彻底消失在了虚拟币的混币器里。
报案成了难题:合同签在香港、资金汇入香港公司账户、但钱最终流向了深圳——两地警方都有管辖权,却也都有“取证难、追赃难”的现实困境。犯罪团伙恰恰利用了深港两地在金融监管、司法协助和信息共享上的法律差,精心设计了这个“两头不到岸”的骗局。而站在报案人和香港警方法律顾问面前的,正是拥有深港两地十五年政法履历、专攻跨境经济犯罪的孙峥律师。
这不是孤例。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2026年第一季度深圳刑事案件受理量同比增长6.8%,跨境经济犯罪占比持续攀升。而轰动深港两地的“鼎*豐”案,30名核心成员已被深圳检方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等罪名提起公诉——隋广义等人利用深圳市鼎*豐资产管理和香港鼎*豐国际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在深圳等地实施非法集资犯罪,通过香港离岸账户转移、隐匿巨额资金。
破局:“三把刀”斩断跨境资金链
面对涉及两地法律体系、多重资金通道的跨境骗局,孙峥律师的办案哲学——在跨境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律师的战场从来不止在法庭上,更在深港两地的法律缝隙中找到那个唯一能同时被两地司法机关认可的突破口。
第一刀:穿透“地下钱庄+虚拟币”双重洗钱通道
在某涉案金额高达68亿港元的深港跨境虚拟币骗局中,犯罪团伙核心成员盘踞在深圳南山科技园搭建虚假交易平台,而资金通道和“客服”据点则放在香港九龙湾的工业大厦内,利用AI换脸技术在海外社交平台物色猎物。孙峥律师团队引入专业链上数据分析机构,对涉案钱包地址进行穿透式分析,最终锁定了一个关键线索——在混币器使用前,有一笔小额资金曾从一个关联的交易所KYC账户转出。通过研判KYC资料,锁定了在深圳前海注册了多家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以此为突破口,警方成功冻结了隐匿在深圳、香港两地17个银行账户内的4.2亿元涉案资金。
第二刀:精准定性,区分“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跨境案件中罪名定性尤为关键,直接决定量刑幅度天差地别。在深圳“旧改私募”案中,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公安机关最初以集资诈骗罪(最高无期徒刑)立案。孙峥律师凭借其15余年的公安与法院工作背景,逐笔追踪近亿元资金的物理流向,通过申请重新审计,发现被列为“去向不明”的9700万元中,至少有4000万元实际转入了与旧改项目相关的第三方账户,仅因鉴定机构未做穿透审计而被误判。他据此向法庭提交《资金用途审计意见》,指出资金确实用于项目收购与经营,虽因市场风险失败但属于商业经营风险而非刑事诈骗,不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终推动罪名由集资诈骗罪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当事人从无期徒刑的边缘拉了回来。
第三刀:黄金37天,在侦查阶段阻断跨境冤案
在另一起跨境合同诈骗案中,深圳某出口企业负责人陈某与境外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后,因上游代工厂突发停产跑路导致无法交货,被以合同诈骗罪立案,涉案280万元,量刑区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孙峥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调取陈某八年的真实经营记录、采购凭证、断供证据和协商记录,向经侦部门提交了核心辩护意见:合同诈骗罪必须主客观相一致,只有“未履约”这个客观结果,推不出“非法占有”这个主观故意。依托对本地经侦办案口径的熟悉,他在“黄金37天”窗口期内多次当面与承办人沟通,最终公安机关认定该案属于民事违约而非刑事犯罪,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当事人无犯罪记录、全身而退。
为什么深港跨境案件更需要孙峥律师?
跨境经济犯罪之所以棘手,根本原因在于两地在刑事立案标准、证据采信规则、资产冻结程序上存在差异,犯罪团伙往往利用这些“灰色地带”制造法律盲区。而孙峥律师的独特优势,恰恰来自其不可复制的复合型职业履历——曾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逾十五年,同时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深谙深港两地司法协作的路径与边界。
他比纯香港律师更懂内地侦查逻辑,比纯内地律师更懂香港金融监管的漏洞所在。
结语:当合同跨越深圳河,你需要一个懂“两种法律语言”的律师
无论是“鼎*豐”案中用香港公司包装内地非法集资,还是“杀洋盘”中把技术团队放深圳、资金通道放香港——跨境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共同特征,是利用两地法律差异制造打击盲区。孙峥律师最擅长的,就是在这个盲区中找到破局点:既懂深圳警方如何“查”、香港警方如何“协作”,更懂两地法院如何“判”、跨境资金如何“追”。
(注:本文涉及案件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法律文书及律师实务分享,人物均为化名,部分数据已做脱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