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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阳转阴仍居家休息的,工资怎么发?

作者:马莉娜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57次举报
一、阳转阴后,仍然居家休假的,如何支付工资?

答:除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


  • 11.劳动者结束本解答第10条所述的隔离措施后,如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按什么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 答:劳动者在本解答第10条所规定的隔离措施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继续治疗的(无论是否被诊断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按《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执行。但劳动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员工家里有人阳性,员工居家隔离,工资如何支付?

答:应正常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无论是阳性患者,还是密接者(无论是否阳性),在治疗隔离期间,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三、复工复产后企业能否要求职工补班

答:企业复工复产后,不能要求职工通过加班、补班、倒班等方式,“补回”因疫情停工停产影响的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应依法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四、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班时间有何规定?

答:企业应遵守职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工时能否调剂?

答: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在充分保障职工休息的前提下,可对停工停产期间的工时进行调剂。

六、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等人员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答: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上述因素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的,合同期限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七、受疫情影响,企业新招用职工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无法及时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可合理顺延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待相应影响情形消失后1个月内订立或续订,也可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八、职工拒绝返岗,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企业采取了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保护,对拒绝返岗职工,经劝导无效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企业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提前通知对方的,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或职工无法当面向对方递交书面通知的,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不见面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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