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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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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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后门花钱找人办事未成,钱还能要回来吗?

作者:张孟虎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28次举报


日常生活中

常有人花钱找人办事走捷径

办成了可能获得某种非法利益

办砸了

钱还能“原封不动”要回吗

一案来解答

基本案情


孔某丈夫在某监狱服刑

一次孔某和朋友一起吃饭

苦诉自己丈夫干活儿太累

同席的曹某说认识监狱的杨某

承诺可帮其调换轻松岗位


后孔某微信转账给曹某

“运作费”3.7万元

结果孔某丈夫岗位一直未调整

孔某知道自己被骗了

多次找曹某和杨某要钱

曹某还了5000元后一直推脱

孔某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上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孔某给付曹某的涉案转款

非正规渠道办事所需款项

而是走后门、找门路、走捷径所用

有悖公序良俗

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

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

不应受到民事法律保护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依法裁定驳回孔某的起诉

 

本案中

曹某和杨某涉嫌犯诈骗罪

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


法官提醒


法律不仅有惩罚不法行为的功能

更有教育社会公众

引导社会积极向善向上的价值取向

花钱找人办事

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

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严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规范

不符合法治社会发展潮流

故得不到司法的认可和保护

 

走后门请托办事危害严重

不仅可能人财两空

更有可能使办事人员面临

刑事法律制裁风险

 

奉劝人们

办事走正道、守法纪

莫搞歪门邪道

否则,终将害人害己

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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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提醒:河南省高院公众号公布经典案例,买卖经适房 、公租房 、找工作 、小孩上学等向中间人支付的好处费, 非正规渠道办事所需款项,而是走后门、找门路、走捷径所用有悖公序良俗,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民事法律保护。


张孟虎,电话:157-3883-3976,河南金霖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获河南警察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多个司法办案单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金霖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02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