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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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酒后的人开车,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张孟虎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56次举报


当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

然而,让酒后的人开车

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案情回顾


一天秦某和范某等人

相约吃饭、把酒言欢

饭后秦某将私家车交范某驾驶

自己坐副驾驶位

途中遇执勤民警查酒驾


范某让秦某先下车

自己从主驾驶位跨坐到副驾驶位

执勤民警现场发现

车上主驾驶位上无人

秦某和范某都不承认是该车驾驶员

民警通过查看行车记录仪

和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确认范某驾车、秦某系车主

遂将秦某和范某

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鉴定

范某和秦某血样中

酒精含量检测值

分别为138.04mg/100ml和141mg/100ml

范某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

将二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焦作市马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范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秦某尽管酒后本人没有开车

但在明知范某饮酒的情况下

仍将其个人轿车交范某驾驶

系范某危险驾驶的共犯

其行为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综合两人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等情形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等条款规定

以犯危险驾驶罪

依法判处范某拘役两个月十五天

并处罚金5000元

秦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

并处罚金3000元

两人均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


希望广大车主朋友

不但自己喝酒不开车

也不要将车交给喝酒的人开

不要向喝酒的人员出借车辆

不要强行劝驾驶员饮酒

不要指派、胁迫酒后人员驾驶机动车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本文系转载,仅供学习,如侵权,联系删。


本律师提醒:本案范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秦某尽管酒后本人没有开车,但在明知范某饮酒的情况下,仍将其个人轿车交范某驾驶,系范某危险驾驶的共犯其行为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两人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等情形,以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范某拘役两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5000元。秦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3000元。


张孟虎,电话:157-3883-3976,河南金霖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获河南警察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多个司法办案单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金霖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02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