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思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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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罪被判缓刑,会构成累犯吗?

作者:裴思文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5次举报
2023-08-14


前罪判缓刑不会构成累犯的。

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至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同样不构成累犯。
累犯的构成条件有:
1、犯罪分子有前后罪,前且后罪是在前罪服刑完毕或者特赦后5年内再犯;
2、前罪和后罪都是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犯罪分子要年满18周岁。
构成累犯的处罚有:
1、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累犯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2、对累犯进行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3、如果累犯有自首、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从宽处罚情形的,仍然是可以从宽处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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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思文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毕业后进入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尊法崇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嘉兴
  • 执业单位: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420********2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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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420********21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