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
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咨询,刑事辩护咨询,劳动纠纷咨询
1867273816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是您理解错了吗?

作者: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时间:2020年07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82次举报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是您理解错了吗?

在中国,双重国籍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微博热搜上也时不时会有名人被爆出持有外国国籍,以致被“开除”中国国籍。不过在法律上,虽然中国并不承认双重国籍,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拥有外国国籍,就丧失了中国国籍,因此实践中不少人都拥有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


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而各个国家均可以决定自己国家国籍的取得方式。


纵观各国立法,一国国籍的取得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因出生而取得,又称原始国籍;二则是因加入而取得,称为继有国籍。



中国国籍的政策


坚持一人一国籍政策,不承认双重国籍。


即在一个人实际拥有双重国籍的情况下,其中一个是中国国籍的情况下,只承认他的中国国籍,不承认别国国籍。


今日重点


中国国籍法实行以来,由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实施细则,因此,在现实中,造成了人们的不少误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误解一


一个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根据这一规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要具备两个构成条件:


1.本人定居外国;

2.本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如果仅仅只是具备第二个条件,而本人并未定居在国外,则不会因为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丧失中国国籍。


而中国国籍法对定居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如果你并没有定居在外国,只是通过某种途径合法取得了外国国籍,但在中国政府眼中,你仍然还是一个中国公民,并不对你取得的外国国籍予以承认。



误解二


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国国籍法》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根据这一规定,出生时不具有中国国籍,要具备两个构成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

2.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而在因出生取得的原始国籍中,我国采取的是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而与之不同的是,美国则采取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


因此,如果因为出生在美国而取得了美国国籍的中国公民的孩子,只要父母并没有定居在外国,仍然可以取得中国国籍。



误解三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中国公民都不具有双重国籍。


《中国国籍法》第十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外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外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根据这一规定,不管是自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还是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在程序上,都需要经批准才能生效,但在批准生效之前,还将被看成中国公民来对待。


因此,我国存在不少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公民。



兴楚说法


不承认双重国籍≠不允许双重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意思是中国政府对于中国人加入了外国国籍从而具有双重国籍的事实,不予承认其后来加入的那个国籍。并不是说当一个中国人加入外国国籍以后,就自动取消了中国国籍。


也并不是说当一个中国人加入外国国籍以后,就要当事人一定放弃他国国籍。所以,“不承认双重国籍”并不意味着“不允许双重国籍”。


现在虽然经常有名人被爆出持有外国国籍,但在法律上,只要没被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他们还将被看成是中国公民来对待,我们是不能随便“开除”他们的中国国籍的。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湖北兴楚律师事 已认证
  • 18672738166
  • 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89.9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2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4479分 (优于99.0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篇 (优于82.43%的律师)

版权所有: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3491 昨日访问量:6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