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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建筑的限期拆除、可以拆除、应当拆除和不能拆除的区别

发布者:金根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9日|分类:工程建筑 |1745人看过

 城乡规划法上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应如何处理有着不同的表述,执法机关在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时应注意区分不同表述的含义。限期拆除,针对的是违法建筑影响规划的实施,又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此时,执法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拆违法建筑。可以拆除,有三种含义,一是,对违法建筑而言,意味着可以拆除,或者说不具备不能拆除的条件;二是,对执法机关而言,是一种裁量授权,就是说对违法建筑是否需要拆除执法机关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裁量,决定是否拆除;三是,是一种强制执行权的授权,如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中可以拆除的规定。应当拆除,是一种羁束性的规定,当遇到法定应当拆除的情形时,执法机关就应当做出拆除决定,不能裁量。例如,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中“占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建设的,应当拆除”。不能拆除,是指具有法定不能拆除的情形或拆除违法建筑物会影响其他建筑的安全产生影响或者影响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于法律法规中关于拆除的规定,执法机关应当弄清楚,是法律授予的行政决定权,还是行政强制执行权。否则,就会错误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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