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海东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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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海东律师成功案例|容留、介绍卖淫案辩护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大幅从轻量刑

发布者:韩海东刑事辩护团队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258人看过 举报

2026-04-21

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容留介绍卖淫、未成年人、共同犯罪、从轻处罚、成功案例
律师:韩海东律师(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张某某
案由: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
结果:获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同案主犯获刑三年三个月)


一、案情简介

张某某(男,作案时18岁,化名)系外地来蓉务工人员。202X年X月至X月,张某某受他人纠集,与他人共同在某市高新区租住房内,先后容留、介绍四名未成年女性从事卖淫活动。张某某主要负责通过网络社交软件招揽嫖客,并偶尔参与接送。202X年X月X日,张某某得知同伙被抓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且涉及多名未成年人,情节严重。


二、辩护难点

  1. 罪名较重: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 共犯责任:全案涉及四名未成年卖淫女、数十次卖淫事实,社会负面影响大。

  3. 自首难认定:张某某虽主动投案,但第一次讯问时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倾向不认定自首。

  4. 主从犯争议: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分工合作、不宜区分主从。


三、辩护策略与工作

韩海东律师介入后,围绕“罪责相适应”和“量刑情节最大化”展开辩护:

  1. 精准定位角色:通过比对同案犯供述、聊天记录、转账流水,证明张某某参与时间较晚、聊单数量少、未参与组织策划和利润分配决策,实际作用明显小于唐某某、陈某某等人。

  2. 争取自首认定:虽第一次讯问不完整,但律师提交了张某某投案后第二、三次讯问全面如实供述的记录,以及主动配合手机提取等行为,论证其具有“主动投案+后续如实供述”的实质自首价值。

  3. 强调年龄与初犯:张某某作案时刚满18岁,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4. 量化违法所得:张某某自述获利仅几百元,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虽不构成自首(第一次讯问避重就轻),亦未采纳主从犯区分意见,但充分考量了辩护人提出的“参与程度较低、认罪态度好、违法所得极少”等情节,最终判处张某某:

  •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同案主犯王某某为三年三个月,李某某为三年);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较主犯六千元略低);

  • 追缴违法所得三百元

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这一结果远低于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量刑区间,实现了有效辩护。


五、案例价值与律师提示

  • 量刑博弈启示:在共同犯罪中,即使无法改变罪名认定,也可通过精准拆解当事人具体行为、对比同案犯作用大小,争取量刑上的“梯度差”。

  • 自首风险提示:主动投案后第一次讯问务必全面如实供述,否则可能丧失自首认定,律师应提前做好辅导。

  • 认罪认罚的时机:越早认罪认罚,量刑优惠越大;本案张某某在庭审前签署具结书,获得10%左右的刑期折让。

韩海东律师,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近十年办案经验,是一位兼具深厚法学素养与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法律专家。其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91008578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合同纠纷、工程建筑、行政诉讼
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1910085782 刑事辩护、离婚、合同纠纷、工程建筑、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