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征律师
万征律师
浙江-杭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撞倒一个老太太

作者:万征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7次举报

这次讲的事件是关于一位老太太。

老太太因为年纪过大,骨质疏松。在一次出门买菜正常过马路的时候,被小伙子驾驶的电动车给撞倒,小伙子为全责方。虽撞击力度不大,但是老太太因为摔倒加上骨质疏松的原因导致全身多处骨折,且因为其年龄较大,治疗难度较大,医药费花费不菲。

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老太太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伙子赔偿,小伙子主张因为老太太自身体质较差,导致损害后果扩大,其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这类案件,小伙子的抗辩理由不无道理,其驾驶电动车车速并不快,如果是撞到一个正常成年人甚至不会让其摔倒,老太太的损伤一部分是因为自身骨质疏松造成的,同时经司法鉴定,老太太所受损伤交通事故因素参与度为75%、个人体质骨质疏松占25%。

虽然法院一审认可了该份鉴定意见,并且采纳了小伙子的抗辩理由,要求小伙子只赔偿了一部分的医药费,但是老太太上诉后,二审法院对此抗辩理由却持否定态度。

我国《侵权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这个案子的重点就是老太太有没有过错,再细化一点就是严重的骨质疏松是属于老太太的过错吗?

如果法律把一个人的本身的疾病作为这个人的过错,那么这样的法律是无情且违反常理的。每个人都会生病,都会有因为外界的小伤害产生严重损伤的时刻,法律在这种时刻不能苛责受害人的自身条件,而是应该对侵权人进行约束。“勿以恶小而为之”,电动车是用来骑行的,不是用来撞人的,轻轻的撞到了别人就是属于过错,就应该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所以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小伙子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这样的司法判例或许在很多人眼中会觉得,小伙子好可怜,小伙子有点冤枉。但是只有这样的案例才能让颤颤巍巍的老太太放心的去买菜,去遛狗;才能让冲动的小伙子骑车再慢一点;才能真真真正保障每一个遵守规则公民的安全。

撞倒一个老太太,老太太是没错的,她本不该承受这些骨折的痛苦。


万征律师,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咨询电话178882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2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