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电话铃响起,接起电话原来是公司的人事主管来电,他着急的问我:“肖律师,员工投诉环保问题,市环保局总来检查,我们能不能报警啊?”
细问之下才了解,原来是前不久被辞退的员工,因为仲裁被驳回了请求,没有获得任何赔偿,所以想方设法给公司找麻烦。而实际上公司的环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区环保局几次来检查,都没有问题,这次员工把事情投诉到了市环保局,所以市环保局下来检查了。这时我明白了,当事人真正想解决的是让市环保局不要再来检查了,以免影响公司,而不是想问报警是否可行。
于是我先给他分析这件事:1、市环保局来检查是因为员工的投诉,而市环保局并不了解该名员工已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并且在被辞退后一分钱赔偿都没有获得;2、公司针对该员工投诉的环保事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3、不仅被投诉的事项没有问题,其他事项也是按照环保局的要求规规矩矩去做的。
在分析事实的基础上,我给他这样支招,让他关于以上三件事,给市环保局写个说明。因为市环保局毕竟“天高皇帝远”他不可能知道公司内部发生的事情,有员工投诉,他们也只能秉公处理。写说明并附上相关文件材料,来检查的人可以直观了解情况,回去以后也可以直接拿着材料跟领导汇报,这样就从源头解决了问题。遇到事只是简单报警,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再后来,碰到人事主管,他说环保局再也没来过了。问题就这样解决啦!
所以,当事人咨询的,真的是他们想知道的吗?或许他们表达不清楚他们想解决什么,但是作为律师,我们应该探究当事人背后遇到的问题,并且尽全力去帮助他们解决,有问题,来找我,我可以给你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