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萌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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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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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三万块钱救命钱!

作者:肖萌萌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3次举报

“三万块钱”您觉得是多是少?!或许您“腰缠万贯”觉得这区区三万块不算事,是个“小钱儿”。但是对于一个家有癌症病人,需要等着钱救命的人来说,这三万块钱太重要了!

前期接手的一个案子,终于有了结果,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落地了。2015年底刘某的丈夫被查出肝癌,这对本身不富裕的刘某一家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家里的顶梁柱要“倒下”了。于是刘某决定把现在居住的房子卖出去,再换一个小平米的房子居住,买卖房屋的中间差价给丈夫治病。然后刘某于2015年12月于买房人赵某签订了《卖房协议书》约定将刘某名下的房屋卖给赵某所有,赵某交付定金10万元;次年的3月,经协商刘某有与张某签订了《买房协议书》约定刘某购买张某名下房屋,定金5万元。

“屋漏偏逢连夜雨”刘某想法很好,但是2016年3月天津市出台限购政策,导致买房人赵某属于被限购人员,没法再购买房屋,于是赵某因不可抗力原因起诉刘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10万元,最终刘某返还了10万元定金,因为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连锁反应,刘某没有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导致她也没有钱在去买张某的房屋,所以刘某也只能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张某返还定金5万元。

听完刘某讲述其自身的经历,又看到厚厚一摞病例和医疗票据;心里很是沉重,所以决定义务的去帮助刘某要回5万元定金。在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后,进行了立案,案子如期开庭。开庭前,被告很气愤,义愤填膺的说,刘某不守诚信,坚决不同意调解,只等法院的判决。庭后,又跟法官沟通了案件的思路,法官认为,因为案外人赵某不能购买房屋,不能构成此次案件的解除合同的依据,我方无法要回定金。

一方面张某不同意调解,另一方面法官说案件结果对我们会明显不利。心里很焦灼,不知突破点在哪里,反复思考,突破点也只能在被告方,只能从被告张某突破,要回定金。于是又一次去了法庭,跟法官和被告沟通。此次开庭,被告依旧激动,坚决不退还,但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我只能耐心的做被告张某的工作,耐心的说服他,让他尽量调解,退还定金。经过耐心的沟通与调解,被告张某终于平息了怒气,最后决定看在律师这么辛苦的份上退还定金三万元,因为他只获得了三万,其余的两万作为中介费给了中介机构。

成就感!!能够为刘某要回这三万块钱救命钱,心里很是欣慰!也谢谢被告张某能够配合调解工作,同意退还定金。案件是免费代理,所有的办案的成本都是自担,但是能够帮助刘某要回救命钱,我觉得这是一种无价的经历,在这个案件中自己也收获颇多,成长颇多!

其实要感谢每位当事人的信任,也要感谢你们配合我们的律师工作!这对是律师的一种动力!

肖萌萌律师,北京天沐(天津)律师事务所,“不二读书会”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服务于香港集团公司、法国独资公司等众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武清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天沐(天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7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