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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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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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

作者:杨新龙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5次举报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杨新龙律师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学历,四级律师。主要专注于民商事纠纷、企业法律服务、劳动争议纠纷等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75
  • 擅长领域: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