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越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7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申请人请求法院认定其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成为其监护人。被申请人因患脑溢血导致意识不清,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委托专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被申请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申请人的妻子(代理人)同意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同意申请人作为监护人。被申请人的其他成年子女也出具声明,同意申请人担任监护人。
法院判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申请人为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