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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都找不到,也可以尽快把借出去的钱要回来

发布者:谢慧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343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摘要】

本案被告经营一家食品加工厂,其办公地点在原告住处附近,原被告因此就认识了。在熟悉后,被告先是以合伙为由,让原告投资,在原告拒绝投资后,又称向原告借款,且承诺只周转一个月就归还,原告遂借款给被告。

原告向被告出借借款一个月后,被告并未及时归还,只是口头承诺说一定会还。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均以此回复原告,意图拖延时间。

在借款六个月后,在没有告知原告的情况下,被告将其办公地址地址搬迁了,原告无法找到被告本人,且通过第三人得知,被告还向别的人借了钱,正在被追债。

在原告向谢律师咨询后,谢律师就给出了建议,这种情况尽早起诉:

首先,本案借款本金不大,只有两万元,被告又经营了一家食品加工厂,不存在没有钱还这两万元借款,那被告就是拖延不想还,即使原告亲自找到被告,被告也不会主动归还;

其次,除了原告以外,被告还向别的人借款了,如果被告借款数额较多,被告不一定有钱可以把全部借款归还,就算最终起诉了,可能起诉的晚的,也没办法分到钱;

最后,面对这种“老赖”性质的人,就需要去起诉,让法院给他们施压,他们才可能会主动归还。

在接受原告的委托后,谢律师立即准备起诉材料,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为原告争取时间。材料提交到法院后,谢律师就联系了被告,告知被告,原告已经将其起诉,如果被告不及时归还借款,到了执行阶段,被告可能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到时候影响其子女的学业、工作,也影响自己的生意,所以被告考虑到对她的影响,愿意还钱,且谢律师为原告争取到了让被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最终本案是调解结案。

本案从向法院提交材料,到收到调解书,仅用了不到二十天的时间,中间还有一个国庆长假,所以实际所用时间不到十天,且被告现在已经按照调解书内容实际履行了。

【律师寄语】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各种亲戚朋友来借款,有些借款数额并不高,所以一般人都不好意思追讨太过或者用起诉的方式去追讨。恰恰就是这种心理,让那些借钱的人,反而心安理得的不还钱,有些甚至会不接电话、不会信息,甚至还换电话号码,找人都找不到。

面对这种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选择起诉,不要想着对方会主动还,或者想着再等等,等找到他本人再说。首先,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过了三年,就算去法院起诉,对方也可以不还钱了;其次,面对这种有意不还钱的,就算天天打电话、天天去他家守着都不会主动还钱;最后,起诉到法院可能选择调解结案,尽快拿到钱,且调解不会损害到原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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