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来找我:
“律师,这个合同我不想继续履行了,可以直接解除吗?”
合同解除在法律上只有两大类,细分三种情形,不是口头说一句解除就生效,搞错直接构成违约,反而要赔对方钱。
第一类:协商解除
合同成立生效之后,双方坐下来,达成一份新的合意,把原来的合同解除掉。
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只要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一般不会干预。
优点:好聚好散,风险最低;
痛点:前提是对方愿意配合;一旦对方不同意,这条路就走不通。
第二类:单方解除(不需要对方同意,但必须满足法定/约定条件)
分为约定解除 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
双方提前直接写在合同条款里,约定发生什么情况,某一方就拥有单方解除权。
根源也是双方的意思自治。
实务坑点:就算合同写了解除条件,不代表条件一成就必然可以解除,法院会结合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不要拿到条款就直接通知解约。
法定解除
不需要合同写条款,直接依据法律规定。
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形,守约方就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
比如不可抗力、对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况。
律师实务提醒:
单方解除≠随意解约。没有解除权的情况下,你单方面说解除,属于你违约,要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
2.?行使单方解除权,建议书面发通知,留存送达证据,口头解除极易打官司败诉。
3.?协商解除尽量签署书面解除协议,写清退款、违约金、后续责任,避免后续二次纠纷。
很多商事、买卖、加盟、房屋租赁纠纷,败诉根源就是:分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解除权,盲目提出解除,最后反倒赔一大笔钱。
如果你正面临合同要不要解除、解除之后退款赔偿怎么处理,可以关注后留言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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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