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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成功

发布者:胡丽梅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21日 10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刘某因赌博输了不少钱,不敢告诉妻子,因开棋牌室抽头来钱快,就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棋牌室,平时经常拉人去牛牛,每天能赚三百左右。棋牌室没开几天,就被公安查处了,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关押在看守所。

根据浙江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第108条、【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二款)

(一)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5.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6.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

5.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其实刘某内心深处也是知道开这种棋牌室也是违法的,但是因为来钱快存在侥幸心理。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勤劳才能致富。经过会见后,刘某认罪悔罪并改正了先前错误的态度。虽然公安机关没有同意对其取保候审,经过与检察院的不懈沟通,检察院侦监科决定对刘某不予批准逮捕,最终刘某取保候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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