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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买了保险难平安

发布者:孙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3日|分类:保险理赔 |496人看过

【案例】

物流公司受客户委托,运输一单货物,为了防止货物损坏赔偿客户,物流公司专门购买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综合险)。货物运送室目的地后,发现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向客户赔付了保险金,然后立即向物流公司追偿。物流公司觉得很冤,明明自己为了减少损失买了保险,怎么保险公司还要向自己追偿,这合理吗?


【律师说法】

根据物流公司投保的险种,保险公司在向客户赔付后,是可以向物流公司追偿的。

虽然本案中物流公司是投保人,但其投保的为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综合险,保险利益为因保险事故所产生的物质损失,而非因保险事故所产生的对他人的赔偿责任。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承运人并不会因为货物的毁损而遭受直接的物质损失,而是须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会因物流公司是投保人而免除物流公司的赔偿责任,而是在向客户赔付后,向物流公司追偿。


【律师建议】

保险法是专业性非常强的领域,不从事这一业务的专业人士,很难看懂保险公司提供给你的保险合同。有的公司甚至在投保时根本就没有合同,也没有保留担保单,这是非常危险的。物流公司如为维护自身权利,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向专业的律师咨询,防止被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忽悠,购买了并不能解决自己问题的保险。

在经营业务和投保前,请自己的法律顾问提供建议,防止因不熟悉保险业务而被骗,多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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