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嘉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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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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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者:徐嘉伟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6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王X。

被告:李X。

本律师为被告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临沂A公司。

原告王X与被告李X、临沂A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原告王X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以证据不充分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声明不再缴纳本案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王X撤回起诉处理。

徐嘉伟律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获法学、工学双学士学位。本科信息安全专业电子证据的取证和校验方向,同时修读法学专业证据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19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行政诉讼、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