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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没有收入,离婚时就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21-02-24

发布者:武汉离婚律师杨小珍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919人看过举报

很多人都认为钱是我赚的,与对方没什么关系,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就该少分或不分财产,这是对法律的误解。即使一方因需要照顾小孩,老人,没有工作,也没有实际参与财富的创造过程,但夫妻二人的分工,并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和处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但对外偿还后,可以根据夫妻财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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