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币圈大佬孙宇晨起诉演员景甜及其父母,要求返还3000余万元“彩礼”一事,持续霸榜热搜。一方是身价百亿的加密货币富豪,一方是知名女演员,标的额高达3000多万——这场“豪门彩礼官司”引发无数人围观。
案件目前已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立案,原告方申请了财产保全,被告方则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孙宇晨代理律师张起淮透露,两人系情侣关系,交往七个多月,已谈婚论嫁、双方父母见过面,今年上半年分手。景甜工作室则回应称这是“以艺人名誉为要挟的碰瓷行为,一切交给法院处理”。景甜本人也发文表示:“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为钱出卖我的爱情,更不会出卖我的灵魂,我相信法律。”
抛开娱乐八卦,这场官司的核心法律问题只有一个:3000多万,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一、是不是“彩礼”,是第一个战场
不是说分手后给过的钱都能叫“彩礼”要回来。法律上认定彩礼,核心看给付目的——是不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认定彩礼需综合考量:给付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性支出、是否符合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双方是否已进入实质性的谈婚论嫁阶段。
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的一般赠与,分手后不能要回。 比如日常的红包、礼物、约会开销,法律上认定为赠与,给付方无权要求返还。
孙宇晨方主张这3000多万是“彩礼”而非赠与,理由是:双方已谈婚论嫁、父母见过面、达成婚约意向。如果这些事实能被证据证实,这笔钱被认定为彩礼的可能性就很大。
但景甜方也可以主张:这只是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不构成彩礼。毕竟两人交往只有七个多月,并未登记结婚。是否进入法律意义上的“婚约关系”,将成为事实认定的关键变量。
二、就算是彩礼,也不一定全额返还
即便法院认定3000多万是彩礼,孙宇晨也很难拿回全部。
为什么“没领证≠100%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也就是说,不是“没领证就机械地判决全部返还”。放到本案中,如果孙宇晨和景甜确实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即使法院认定其中部分款项属于彩礼,全额返还的诉求也未必能得到支持。实践中几乎不可能100%全额返还。
三、这场官司给普通人的三点启示
第一,大额转账要留痕,更要写清楚用途。 恋爱期间的大额金钱往来,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彩礼”或“婚约礼金”。孙宇晨方称3000多万全部通过银行转账,这就是重要的证据——比现金交付好证明得多。
第二,“没领证”不等于“全额退彩礼”。 很多人以为只要没领结婚证,彩礼就必须全部退还——这是误解。法院会综合考量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是否孕育子女等多种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
第三,分手后的“小作文”可能惹来大麻烦。 孙宇晨发布长文曝光恋爱私密细节,引发胡锡进等多位公众人物批评。网络公开爆料他人婚恋细节、财产往来、私人信息等,如果存在不实信息很容易构成名誉权侵权,即使内容属实也可能侵犯隐私权。官司归官司,舆论归舆论——用“小作文”施压,法律风险不小。
目前该案仍处于管辖权异议阶段,尚未开庭审理。3000万彩礼最终能要回多少,我们拭目以待。
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场官司都提醒我们:爱情归爱情,法律归法律——大额金钱往来,写清楚、留证据,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本文基于公开报道撰写,具体案情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