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小A与小B是一对同性伴侣,感情稳定后决定共同养育孩子。她们选择了一种特殊的方式:用小A的卵子,与匿名供精者的精子结合形成胚胎,再移植到小B的子宫内孕育。
孩子出生后,两人以“双母”身份共同抚养三年。然而当感情破裂时,她们面临一个尖锐的问题:谁才是孩子法律意义上的母亲?
是遗传学母亲小A?分娩者小B?还是两人都算?
一、法律困境:为何“名分”如此重要?
目前中国法律对同性伴侣关系的认定尚属空白,这直接导致三大现实困境:
1、亲子关系认定单一
法律只承认“一父一母”的传统结构,无法同时确认两位同性的监护人身份。这意味着,未获法律承认的一方,在孩子就医、就学等关键时刻缺乏法律保障。
2、关系解除后的现实难题
一旦分手,非法律监护人可能面临“探视难”、“抚养责任不清“的困境。
3、财产继承与意外风险
如果法律父母一方发生意外,伴侣可能无法自然获得孩子监护权,孩子也无法自动继承其财产。
二、风险防范:四位一体保护策略
基于现有法律工具,我们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建立保护屏障:
1、书面协议明确意愿
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一份详尽的共同育儿协议能够清晰表明双方真实意愿,成为法官裁判的重要参考。
2、意定监护指定未来
通过意定监护协议,法律父母一方可指定伴侣作为孩子的意定监护人,确保意外发生时孩子仍由最亲密的人照顾。
3、财产规划保障基础
通过遗嘱、保险、信托等工具,为非法律父母一方创造向孩子提供经济支持的合法路径。
4、证据保存记录事实
妥善保存共同产检记录、育儿日常记录、资金往来凭证等,证明共同养育事实。
三、特别建议:法律路径的补充选择
1、收养程序的可能性
在法律父母身份确定的前提下,另一方理论上可通过收养程序建立法律亲子关系,但此路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个案分析。
2、跨境因素的综合考量
如果涉及跨境辅助生殖,需要综合考量国际私法规则,制定更复杂的法律方案。
四、杨小珍律师寄语
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在等待法律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不必被动等待。
真正的保障,源于对风险的清醒认知和提前规划。每一份用心的法律安排,都是对亲情的最好守护。
如果你正在规划或已经处于同性共同育儿关系中,建议尽早进行法律咨询。杨小珍律师团队拥有处理新型家庭关系的专业经验,愿用专业知识为您的亲情保驾护航。
法律可以暂时沉默,但爱与责任需要立即行动。
提前规划,让每一份真爱都有迹可循,有法可依。
杨小珍律师简介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和公司的各种合同风险管控)。
杨小珍律师履历:
1、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2、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3、湖北省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4、武汉市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5、中国法学会成员,湖北省法学会成员
6、法院特邀调解员和妇联专家志愿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首届遗产管理人
7、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合同管理合规师,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名录库专家成员
8、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多家单位法律顾问骨干律师
9、高级培训讲师, 多次应邀到各单位培训讲座
10、曾在外企和上市公司任职人事行政经理十多年,现专注于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和公司的各种合同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