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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珍律师:如何把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07-28

发布者:杨小珍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195人看过举报

在婚姻家事法律咨询中,经常有人会问杨小珍律师如何避免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少数人咨询如何把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相信很多即将步入婚姻的朋友都可能会担心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也担心万一离婚对方会分走自己的婚前财产,杨小珍律师告诉你,请放宽心,个人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或离婚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有意为之,或者无意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了。

一、  案例(嫁给有钱人就能变成有钱人吗?)

李小姐原是陈老板的秘书,两人日久生情并于2013年12月登记结婚,陈老板婚前名下就有2套房产,并经营着一家300多人的公司,承诺李小姐等生儿子了就过户1套房产给李小姐,2015年1月李小姐生儿子后一直催张先生过户房产。2016年张先生买掉了婚前的2套房子,用卖房款全款买了1套大房子,登记在陈老板名下,李小姐误以为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安心在家相夫教子作着全职太太。

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陈老板公司因疫情限入困境,陈老板将1套房产全部抵押贷款,家用也给不了,而且陈老板因经营公司在外还有200多万元的债务,两人夫妻矛盾恶化,李小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和公司股权,争儿子的抚养权等,陈老板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调解不成,因购房款全部来源于陈老板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是陈老板的个人财产,与李小姐无关,公司是陈老板婚前成立的,婚后公司不仅无利润,而且对外还有200多万元的债务,法院最终判决2人离婚,儿子抚养权归李小姐,陈老板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驳回李小姐的其他诉讼请求,对于陈老板提出的200多万元夫妻共同债务告知债务人可另诉。

二、  律师说法

很多女孩子都想嫁给有钱人,杨小珍律师告诉你,嫁给有钱人,却不一定能变成有钱人,反而还有可能还跟男方一起承担巨额夫妻共同债务,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工资、奖金及生产、经营等收益都是自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妻子李小姐想要取得丈夫陈老板婚前的个人财产,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并公证的。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能证明是以婚前财产出资购买或置换的财产部分,不会因婚前财产的形态变化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有意,或者无意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了。

三、  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4种方式

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有方法的,只是大家不能恶意使用,一旦婚姻中存在算计,那这场婚姻注定是一场悲剧。一般男方愿意将婚前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因为深爱女方,是奔着跟女方过一辈子的,而女方也是有充足的安全感,才愿意与男方结婚生子的,夫妻2人作好沟通,可以考虑用书面协议约定的方式作好约定,必要的话对协议进行公证。

1、婚前赠与

这个相对比较复杂,操作需要有专业的人士指导,比如只是口头承诺没有留存证据,或者房产没有过户前也没有公证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财产的赠与,结不成婚,对方也可以要求返还贵重财物等,建议寻求专业的婚姻律师的帮助。

2、婚后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需要慎重,最好让专业的婚姻律师来起草,不然到时可会肠子都悔青了。

3、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了

比如现金存在银行卡里,但这张卡婚后却在不断地进出钱,那么婚前财产就与婚后财产混同了,极难说你花出去的钱就是婚后的钱,如何避免财产混同可以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给大家建议。

4、充分利用夫妻家事处理权,巩固自己的婚后财产

打个简单的比方,一方婚前有较多房产出租,如果是自己或配偶来管理房子出租的事,那么租金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就委托了中介或亲戚打理租房事宜那么房子租金就是个人财产。可以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给大家相应的建议。

四、  残酷的现实和律师建议

(一)婚姻中最怕的是算计和防备,但现实往往很残酷

杨小珍律师见过很多案例,比如男方家婚前承诺由男方家出钱买婚房,写2个人的名字,婚后公公婆婆还房贷,但到离婚时女方才发现,房子首付款和房贷都是公公婆婆付的,男方有写借条,公公婆婆转帐给男方也有备注借款,写着自己名字的房产虽说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款和还贷全部是借款,其实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男方赚的钱也没给女方管,到离婚时啥也得不到。也见过男方和男方家为了给女方安全感,与女方签订相关协议,并把房产过户给女方或房产加女方名,最后反倒是女方在婚姻中拿捏男方,离婚时男方在财产分割上也非常吃亏,婚前财产和父母的棺材本都被男方分了去。或者有些婚前有较多财产的人早就与自己的父母私下里签订好了协议或立了遗嘱,就算自己不幸去世了婚前财产也与配偶一点关系也没有。或者一方婚前的很多存款在银行卡里,婚后这张卡仍在频繁使用不断进出钱,这就造成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如果婚前现金较多且全部混同了,那离婚时就很吃亏了。

二)律师建议

杨小珍律师建议男女双方要善意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不恶意惦记对方的婚前财产,另男女双方在婚前和婚姻中要敢于谈钱,在婚前不敢说或不好意思说钱的事,但婚姻可能会因为钱的事夫妻间经常闹矛盾,夫妻俩可以把经济、孩子和生活等方面的事情都规划和安排好,必要的话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固定下来(可以对协议公证),男方双方一起坦诚相待,不相互防备和算计地生活,婚姻中出现问题及时多沟通交流,而不是想着如何防备和算计对方,如何让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算计或防备的婚姻最终的结果是多输,男女双方、孩子和双方的父母都将是这场婚姻的受害者。

五、  相关法律法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同国民法典》

1、《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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