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有些夫妻感情不错,但误以为可以假离婚去办理相关事项,或者有的夫妻被老公或老婆给敷悠得离婚了,还误以为两个人只是假离婚,那真的可以假离婚吗?俗称的“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杨小珍律师跟大家一起看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专家论证会上,专家们的意见是怎样的吧!
关于俗称的“假离婚”问题。专家们一致认为,在身份关系的解除上,不存在所谓“假离婚”,都是“真离婚”,当事人不能通过诉讼方式主张离婚无效,恢复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完全可以由假返真,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复婚。关于此种情形下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的效力问题。多数专家认为,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这样看似让不诚信的一方获利,但这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影响,不会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失衡。实际上“假离婚”的情况很多是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为夫妻内部利益考量而损害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利益,是对社会更大的不诚信,从法律而言,此种行为不能提倡。认定离婚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可以向社会传递一种价值导向,即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规避国家政策等原因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但是,该协议仍可能是可撤销的。如果能够认定一方欺诈,对方仍可以诉请撤销该离婚协议,这一方面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0条规则一致,同时,也表明如果一方是为了欺骗对方与自己离婚,谋取不法利益的,仍需承担法律后果。不过,也有学者认为,此种情况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应当认定为无效。
杨小珍律师简介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离婚、离婚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和企业家的婚姻家事纠纷。
杨小珍律师履历:
1、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2、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3、湖北省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4、武汉市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5、中国法学会成员,湖北省法学会成员
6、法院特邀调解员和妇联专家志愿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首届遗产管理人
7、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合同管理合规师,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名录库专家成员
8、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多家单位法律顾问骨干律师
9、高级培训讲师, 多次应邀到各单位培训讲座
10、曾在外企和上市公司任职人事行政经理十多年,现专注于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和公司的各种合同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