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提供直播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企业财务问:我公司有很多网红,那么网红提供直播唱歌跳舞服务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吕飞税务律师回答: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
企业经营网络直播,将制作的直播节目销售给网络直播平台,应按照广播影视服务中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缴纳增值税。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综上,你公司提供网红直播服务,应按照“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