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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双方购置房产, 在出资时用了一方大量的婚前财产 ,离婚房产怎么分

发布者:吕飞婚姻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420人看过


3、婚前夫妻双方购置房产, 在出资时用了一方大量的婚前财产 或者一方将婚前房产出售用出售款支付了房产的大部分房款,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离婚时该房产如何分割?

吕飞律师回答:双方已结婚为目的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观点认为(1观点),离婚的时候,一方大额出资的部分,要进行剥离,比如房子1000万了,当时500万买的,男方出资400万,这个时候,分1000万房子的时候,就要把400万先摘出来,女方的100万也先摘出来,然后剩下的500万为夫妻共同财产,每人250万。最终,男方得650万,女方得350万。

也有观点认为(2观点),按照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1000万的房子,当初出资比例男方80%,女方20%,男方得800万,女方得200万。

更极端的观点(3观点),全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000万的房子,男方得500万,女方得500万,因为毕竟房子是二个人的名字。

律师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以上3种观点,全部都有碰到,那么律师该怎么办,律师根据自己的当事人情况,代表的是女方,还是男方,搜集证据,努力去说服法官认可对我当事人有利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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