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放弃继承,即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接受继承一样,放弃继承也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不再享有其放弃的遗产继承权。但放弃继承能否反悔?能否重新取得继承权?因财产价值重大,实务中经常出现类似纠纷。
【实务案例】陈A申请再审称陈B提供的《陈A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陈A声称从未见过该《声明书》,也从未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表示过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该《声明书》是伪造的材料。由于该《声明书》没有完整的日期,故不能确定继承是否开始。本案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处理陈A作为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之一是《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那这里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放弃继承的概念及相关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此,对于放弃继承需要进一步理解的问题:(1)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岀。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尚无继承权或处于权利不确定状态,不存在权利的放弃问题;遗产分割后,遗产权属已经明确,再行放弃,属于自己财产之处分,已非继承法上所谓继承放弃,而属于民法上财产之抛弃。(2)放弃继承的形式应予明确表示,不能以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确表示,也就是说,原则上应为书面形式;非书面形式的,可以为其他形式,但需能确定其表示的明确性;同时,无论书面还是非书面形式,该表示需传达给其他继承人。另外,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7条、第48条规定,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如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除非不放弃继承对继承人有利益损害。(4)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受欺骗、胁迫等,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放弃继承属无效行为。(5 )放弃继承可以翻悔,但时间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如放弃继承在遗产处理之后,即不予承认,因为遗产一旦处理,则继承已经结束,法律如果再行支持翻悔,将使遗产处理问题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遗产的利用和效益的发挥,也将使遗产分割后已经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受到影响。放弃继承的效力。一般认为,放弃继承产生两方面的效力:一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效力。《民法典》第1161条第2款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是时间方面的效力。放弃继承的效力,可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为限制放弃继承对继承人法定义务的影响,《继承法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从反面规定了对放弃继承的有关限制。
【法院判决】
虽然陈A在所签《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未注明签署时间,但从该《声明书》的内容看,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并作出放弃继承陈某遗产的书面意思表示的时间,显然是在陈某死亡之后、其遗产分割之前作出的,这符合有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规定。而且,陈A放弃对父母遗产的继承,并未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继承人是数人的,放弃继承是否应传达到全体继承人才能生效对此,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从法理看,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作出放弃的行为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定义务等,即应为有效,并发生法律效力。也即,放弃继承并不以该放弃意思表示传达给其中一个继承人或全部继承人为效力发生的要件。如,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留一封信表示自己放弃所有继承,即使非向全部继承人传达,也已生效力。
二、 放弃继承又翻悔的,其继承权能否恢复这个问题也是实践中会遇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继承法意见》第50条只规定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但并未规定何种情况应予以承认。我们认为,实践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 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翻悔的,如果该撤回放弃继承得到其他继承人一致认可,则可以恢复继承。这种情况无论是否进入诉讼,考虑到继承的互谅互让原则及继承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均应予以恢复。
2. 实践中,放弃继承翻悔如果仅有部分继承人认可其恢复,则不能恢复其继承,放弃继承作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其他继承人知道放弃继承之前翻悔,放弃继承不为其他人所知,则虽有效力,但因及时的终止,对他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影响其继承),能否承认恢复,需要法院予以确认。
3. 放弃继承翻悔必须有可据恢复的正当理由。翻悔的正当理由应为放弃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的是被欺骗作出放弃继承;有的是为了诉讼方便在相关诉讼中表示放弃继承等。
4. 如果放弃继承有争议,需要恢复继承的继承人可提起恢复继承权之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其继承权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