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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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情形

发布者:杨士栋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8日|分类:工程建筑 |1281人看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7.1.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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