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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莉律师
执业资质:1330120**********
执业机构: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程建筑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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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冯莉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741人看过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一般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在夫妻双方对房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价高者得。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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