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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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公司未安排符合条件的相亲对象,律师协助当事人取回全额费用—某某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者:杨凯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92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21月,刘某为顺利找到心仪的对象,决定委托a公司为刘某提供婚恋介绍等服务,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刘某发现,在签订合同前a公司承诺安排见面的对象,a公司在签订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安排。同时,为刘某安排见面的对象,与刘某向a公司明确表示的择偶条件不符。刘某认为遭受了a公司的欺骗,要求a公司退款,双方多次协商,a公司仅愿退回小部分费用,刘某遂委托律师准备起诉。

二、律师办案过程

刘某向律师出示了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但从证据内容来看,无法准确体现a公司有欺诈行为,如果贸然起诉a公司欺诈,要求退一配三,存在较大的败诉风险。同时,律师在查看证据、查询相关案例后提出了第二方案,a公司没有履行应尽义务,且经过催告仍未履行,且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处理本案。经与刘某协商确定了使用第二方案。

最终,通过一系列举证、沟通等工作,a公司提出调解,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刘某全部款项。

三、案件总结

1、签订合同非常重要,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同样重要,合同当事人应当尽最大可能保存可以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证据。

2、同样的事实,可以有不同的诉讼策略,律师可以通过检索法条、案例、观点等确定不同的诉讼方案,供当事人选择。


杨凯律师,法律专业学士、硕士学位,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2011年毕业至今一直从事法律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94
  • 擅长领域:公司法、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