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04年,张某担任A公司副总,期间A公司决定由公司出资以张某名义购买某处房屋,后房屋落户于张某名下。2008年,房屋涉及拆迁,由于房屋系以张某名义购买,A公司决定张某代A公司具体办理拆迁相关手续并收取拆迁款。房屋拆除后,A公司多次询问张某拆迁款到账情况,张某均表示未到。2012年,A公司决定直接向政府询问,得知拆迁款在2009年已发放。A公司遂向张某索要拆迁款,但张某却以与A公司存在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归还拆迁款,并将拆迁款用于个人家庭消费。由于A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更迭等问题,造成丢失部分证据。2019年,A公司决定以职务侵占罪报案。
【承办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起草了报案材料,准备了相关证据,并与公安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张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A公司财产。律师紧扣法律规定,按照法定构成要件,要求A公司准备证据,并对事发那些年的所有财务凭证、内部会议纪要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最终发现重要证据,并提交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准备代理意见,与承办人开展沟通。审判阶段,律师参加庭审,对公诉人的发言进行补充,进一步巩固依据和观点。最终,张某被判构成职务侵占罪,并退赔被害单位。
【办案总结】
1、企业应努力做到规范管理,任何决策都应留有证据,以便开展管理工作。
2、刑事案件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能够更有条理、逻辑的从法律角度对案件进行审查,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杨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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