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年王某与李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两人共同承揽某工程的劳务部分,其中王某负责签订合同、对接工程管理及付款事宜,李某雇佣人员具体开展工作、收取款项,双方还就利润分成进行了约定。后工程完成承揽,并于2019年4月份完工,后王某对接付款,但李某收到款项后拒绝向王某支付。王某遂起诉主张权利。
【承办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查看了相关证据,发现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对于王某负责的工作描述过于笼统且无法依据协议判断成本等,因此相关证明工作开展的证据非常关键。最初王某未提供相关证据。后律师与王某一同对王某与合作中所有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等进行了梳理,发现由于李某是安排其他人具体负责其在协议中的义务,王某与李某安排的人也有沟通,王某与李某安排的人的聊天记录中有部分涉及到工程管理、付款的相关事宜,结合其他证据也可以证明相关人员的身份,遂将这些证据提交。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也与法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最终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办案总结】
1、签订合同应当细致,建议交由律师具体起草;
2、证据是诉讼的关键,作为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
3、出现纠纷,应当向律师提供任何可能有帮助的证据。
杨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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