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王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等多项罪名指控,其中公诉机关指控王某诈骗金额高达三百多万。辩护人在仔细审阅卷宗后,认为王某对于三百多万的使用,不符合诈骗的犯罪构成。经过多次开庭,最终法院认可辩护人辩护意见,认定王某不构成诈骗罪。此外,针对王某的多项指控,在辩护人的辩护下法院也没有予以认可。
点评:
诈骗罪是量刑较高的经济犯罪,根据量刑规则,诈骗金额超过50万元的,量刑即可在10年以上。本案中,王某本身涉及多项指控,若三百多万的诈骗予以认可,量刑将很可能为无期徒刑。辩护人经过查看卷宗,从王某收取财物的目的、使用途径、与“被害人”的沟通等各个方面综合审查后,认为王某没有将财物占为己有,且在沟通过程中不存在“骗”,因此对诈骗这一罪名作出无罪辩护。
杨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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