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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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

发布者:杨凯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95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

原告系被告员工,被告以原告在工作中给被告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后原告提起仲裁并起诉,要求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加班费、带薪年休假工资等。

点评:

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处理员工

2、劳动者有加班的,建议及时整理相关证据




杨凯律师,法律专业学士、硕士学位,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2011年毕业至今一直从事法律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94
  • 擅长领域:公司法、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