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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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违约方承担必要费用,降低维权成本

发布者:杨凯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235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分多次向原告借款,后无力偿还。原被告之间最终通过合同确认金额及归还方式,主张债权的费用承担等,后被告仍拒绝还款。原告向法院起诉。

点评:

本案的原告通过书面协议形式确认债权债务的方式非常好,为胜诉打下来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协议中明确了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例如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的做法,进一步减少了主张权利的成本。

建议:

1、对于债权债务问题,要及时明确的予以确认

2、对于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在签订协议时最好能够一并明确,降低维权成本。


杨凯律师,法律专业学士、硕士学位,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2011年毕业至今一直从事法律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94
  • 擅长领域:公司法、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